東番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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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第 1 東番夷人不知所自始,居彭湖外洋海島中,起魍港、加老灣,歷大員、堯港、打狗嶼、小淡水、雙溪口、加哩林、沙巴里、大幫坑,皆其居也。斷續凡千餘里,種類甚蕃。別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無酋長,子女多者眾雄之,聽其號令。 
語譯第 1 東番夷人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居住在澎湖外邊大洋海島中,起自魍港、加老灣,歷經大員、堯港、打狗嶼、小淡水、雙溪口、加里林、沙巴里、大幫坑,都是他們居住的地方。斷斷續續總共ㄧ千多華里,種族十分眾多。以社作區別,有的社一千人左右,有的社五、六百人,沒有酋長的設置,以子女多的被眾人推為頭目,聽他發號施令。 
原文第 2 性好勇,喜鬪,無事晝夜習走,足蹋皮厚數分,履荊刺如平地,速不後奔馬,能終日不息。縱之,度可數百里。鄰社有隙則興兵,期而後戰,疾力相殺傷,次日即解怨,往來如初,不相讎。所斬首,剔肉存骨,懸之門,其門懸骷髏多者,稱壯士。 
語譯第 2 天性喜好武勇鬥爭,平常無事時,早晚練習跑步,腳底皮厚好幾分,踏荊刺如同踩平地一般,速度不比奔跑的馬匹落後,而且能夠整天不休息。和鄰社發生嫌隙就動兵,約定日期然後交戰,用力砍殺傷害對方,第二天就不再記恨,往來如初,不仇視對方。砍下的頭顱,剔除筋肉,保留頭骨,懸掛在大門上,大門懸掛頭骨越多的就被稱作壯士。
原文第 3 地暖,冬夏不衣,婦女結草裙,微蔽下體而已。無揖讓跪拜禮。無曆日文字,計月圓為一月,十月為一年,久則忘之,故率不紀歲,艾耆老耄,問之弗知也。   
語譯第 3 該地氣侯暖和,人們不論冬、夏都不穿衣服,婦女結草為裙,稍為遮蔽下體罷了。見面時沒有打躬作揖,互相禮讓跪拜的禮節,也沒有曆日和文字的記載,估計月圓時為一個月,十個月為一年,時間一久就忘記了,所以大多不記得年歲,年紀大的老年人,問他們也不知道有幾歲啊!  
原文第 4 交易,結繩以識。無水田,治畬種禾,山花開則耕,禾熟,拔其穗,粒米比中華稍長,且甘香。採苦草,雜米釀,間有佳者,豪飲能一斗。時燕會,則置大罍團坐,各酌以竹筒,不設肴。樂起跳舞,口亦烏烏若歌曲。 
語譯第 4 雙方買賣時,結繩作為記號。沒有水田,燒山種旱稻,山花開了就耕種,稻禾成熟了,就採下稻穗,米粒比中國生長的稍長,而且甘甜芳香。雜米釀成酒,偶有好的,豪飲能喝下一大斗。時常聚會燕飲,就擺著大酒甕圍坐在一起,各自用竹筒倒酒,不設飯菜,隨著音樂起身跳舞,大夥口中也跟著烏烏出聲像唱歌一般。
原文第 5 男子剪髮,留數寸,披垂,女子則否。男子穿耳,女子斷齒,以為飾也(女子年十五、六,斷去唇兩邊二齒)。地多竹,大數拱,長十丈。伐竹搆屋,茨以茅,廣長數雉。族又共屋,一區稍大,曰公廨;少壯未娶者,曹居之。議事必於公廨,調發易也。
語譯第 5 男的剪頭髮,只留幾寸長,分披四垂,女的則不這樣。男的穿耳洞,女的折斷牙齒,作為裝飾,(女子年十五、六歲,折斷唇邊兩顆牙齒。)該地大多生產竹子,大的周長好幾個人合握,高十丈。人們砍伐竹林建造房屋,以茅草搭蓋屋頂面積好幾平方丈。族人又共屋居住,其中一區稍為寬大,叫公廨;年少力壯未娶妻的,群住在這裡,議論事情時一定在公廨,協調發令容易啊。  
原文第6 娶則視女子可室者,遣人遺瑪瑙珠雙,女子不受則已。受,夜造其家,不呼門,彈口琴挑之。口琴薄鐵所製,齧而鼓之,錚錚有聲。女聞,納宿,未明徑去,不見女父母。自是宵來晨去必以星,累歲月不改。迨產子女,婦始往婿家迎婿,如親迎,婿始見女父母,遂家其家,養女父母終身,其本父母不得子也。故生女喜倍男,為女可繼嗣,男不足著代故也。妻喪復娶;夫喪不復嫁,號稱鬼殘,終莫之醮。
語譯第 6 娶妻時要看女子可做家室的,就派人贈送一雙瑪瑙珠,女方不接受就罷了,如果接受,便利用夜裡拜訪女方家裡,不叫門,吹口琴挑逗對方。口琴是由薄鐵片製成,用牙齒邊咬邊吹奏,聲音鏗鏘輕脆。女子聽後就接納他過夜,天未亮直接離去,不見女方父母的面。從此晚上前來次晨離去。一定在星夜中進行,經年累月不改變。等到產下子女,婦人才前往夫婿家迎娶夫婿,如果親自迎接,女婿才拜見女方父母,於是就搬進女方家庭,奉養女方父母終身,男方本來的父母就失去了一個兒子啊。所以生女兒比生兒子加倍的喜歡,因為女兒可以繼傳子嗣,男子卻不足以傳宗接代的原故啊。妻子死了丈夫再娶,丈夫死了妻子就不再嫁人,被看成比鬼多一口氣,再也不能改嫁。
原文第 7 家有死者,擊鼓哭,置尸於地,環煏以烈火,乾,露置屋內,不棺。屋壞重建,坎屋基下,立而埋之,不封,屋又覆其上,屋不建,屍不埋。然竹楹茅茨,多可十餘稔,故終歸之土,不祭。 
語譯第 7 家中如有死人,敲鼓哭泣,置屍體於地上,用烈火環繞燒烤,烤乾了露放在室內,不用棺木。房屋壞了重新整建,墓穴就建在房屋基礎下面,立屍掩埋,不用封棺,新屋又搭建在上頭,新屋不建,屍體就不加掩埋。然而竹子搭建的屋樑,茅草做的屋頂,大多可以耐十多年,所以屍體最後仍將歸於地下,不加祭祀。
原文第 8 當其耕時,不言不殺,男婦雜作山野,默默如也,道路以目。少者背立,長者過,不問答。即華人侮之,不怒,禾熟復初。謂不如是,則天不祐,神不福,將凶歉,不獲有年也。女子健作,女常勞,男常逸。盜賊之禁嚴,有則戮於社,故夜門不閉,禾積場,無敢竊。
語譯第 8 當他們耕作時,不說話也不打殺獵物,男女在山野耕作,都保持沉默不語。路上相遇,以目示意,年輕的背面站立,等年長者先經過,不相問答,即使中國人加以侮辱也不生氣,稻禾成熟收割時也是一樣。他們說如果不這樣,那麼上天就不保佑,神明不降福,將帶來凶禍欠收,無法獲得豐年啊。婦女大多強健力作,女性常年勞累,男性卻常安逸過日。嚴禁盜賊,有的話當場在番社中加以殺害,所以夜不閉戶,稻穀堆放在院子裡無人敢盜取。  
原文第 9 器有床,無几案,席地坐。榖有大小豆、有胡麻,又有薏仁,食之已瘴癘,無麥。蔬有蔥、有薑、有蕃薯、有蹲鴟,無他菜。果有椰、有毛柿、有佛手柑、有甘蔗。畜有貓、有狗、有豕、有雞,無馬、驢、牛、羊、鵝、鴨。獸有虎、有熊、有豹、有鹿。鳥有雉、有鴉、有鳩、有雀。 
語譯第 9 家中器具有床舖,無桌椅,人們席地而坐。蔽咻酗j小豆子、胡麻、薏仁等,吃這些來防瘴癘之毒,沒有麥子。蔬菜有蔥、薑、蕃薯、芋,沒有其它菜類。水果有椰子、毛柿、佛手柑、甘蔗。家畜有貓、狗、豬、豹,沒有馬,驢,牛,羊,鵝,鴨。野獸有老虎、熊、豹、鹿。鳥有雉雞、烏鴉、斑鳩、麻雀。
原文第 10 山最宜鹿,鹿鹿矣矣,千百為群。人精用鏢,鏢竹棅、鐵鏃,長五尺有咫,銛甚。出入攜自隨,試鹿鹿斃、試虎虎斃。居常,禁不許私捕鹿。冬,鹿群出,則約百十人即之,窮追既及,合圍衷之,鏢發命中,獲若丘陵,社社無不飽鹿者。取其餘肉,離而臘之,鹿舌、鹿鞭(鹿陽也)、鹿筋亦臘,鹿皮、角委積充棟。鹿子善擾,馴之,與人相狎。習篤嗜鹿,剖其腸中新咽草將糞未糞者,名百草膏,旨,食之不饜。華人見,輒嘔。食豕不食雞,蓄雞任自生長,惟拔其尾飾旗。射雉亦只拔其尾。見華人食雞雉輒嘔,夫孰知正味乎?又惡在口有同嗜也? 
語譯第 10 山上最適合鹿的生長,,成千上百成群結隊。人們擅長使用鏢槍,鏢槍用竹竿作柄,鐵做的槍頭,長五尺有餘,十分銳利,出入隨身攜帶,試來殺鹿鹿死,殺虎虎斃。平常無事,嚴禁不許私自捕捉野鹿。冬天鹿群出沒,就大約一百一十人接近聚集,窮追合圍,用鏢槍命中目標,殺獲野鹿堆積如山丘,所有番社的人沒有不飽食鹿肉的。人們取得剩餘的鹿肉,分別製成臘肉,鹿舌、雄鹿鞭、鹿筋也加以燒臘,鹿皮鹿角堆積放滿整間屋子。小鹿愛亂跑,加以馴服,和人相親近。嗜好吃鹿的人,剖開鹿腸中取出新吞下將成糞便卻未成糞便的草,名叫百草膏,配上油脂,百吃不魘,中國人見了卻每每想吐。原住民吃豬肉不吃雞肉,蓄養雞隻任由他們自由生長,只拔他們的尾毛裝飾旗幟。射殺雉雞也只拔下他們的尾毛而已,看見中國人吃雞或雉雞每每就想吐。到底那一個民族才知道真正的美味呢?又如何要求每個人都有相同的口慾嗜好呢?
原文第 11 居島中,不能舟。酷畏海,捕魚則於溪澗,故老死不與他夷相往來。永樂初,鄭內監航海諭諸夷,東番獨遠竄不聽約,於是家貽一銅鈴,使頸之,蓋狗之也,至今猶傳為寶。始皆聚居濱海,嘉靖末,遭倭焚掠,迺避居山。倭鳥統長技,東番獨恃鏢,故弗格。 
語譯第 11 居住在海島上,不能製作大船隻,生性十分畏懼大海,捕魚就在溪谷,所以老死不和其他番人互相往來。明成祖永樂初年,太監鄭和下西洋曉諭各蠻夷,只有東番國遠逃不聽約束,於是每戶人家贈送一串銅鈴使他們掛在脖子上,大概以狗來看待他們啊!到今天仍做為傳家寶貝。開始時,他們都聚居在靠海地區,明嘉靖末年,遭到日本海盜焚燒掠奪,才避居山區。日本海盜擅長鳥槍技術,東番居民只靠鏢槍,所以無法戰勝。
原文第 12 居山後,始通中國,今則日盛,漳、泉之惠民、充龍、烈嶼諸澳,往往譯其語,與貿易。以瑪瑙、磁器、布、鹽、銅簪環之類,易其鹿脯皮角。間遺之故衣,喜藏之,或見華人一著,旋復脫去,得布亦藏之。不冠不履,裸以出入,自以為易簡云。 
語譯第 12 住進山區以後才和中國通往,至今一天比一天頻繁,漳州府、泉州府一帶的惠民,充龍,烈嶼諸海澳,每每翻譯他們的語言,和他們貿易,以瑪瑙、磁器、布、鹽、銅簪、銅環之類,交換他們的鹿肉乾,鹿角,鹿皮。偶有贈送舊衣服,他們便高興地加以珍藏起來,有時接見中國人穿著一次,立刻便又脫去,獲贈布匹也加以珍藏。平常不戴帽不穿鞋。裸露身體自由進出,自認為容易簡便如此而已,
原文第 13 野史氏曰:異哉東番!從烈嶼諸澳乘北風航海,一晝夜至彭湖,又一晝夜至加老灣,近矣。迺有不日不月、不官不長,裸體結繩之民,不亦異乎!且其在海而不漁,雜居而不嬲,男女易位,居瘞共處;窮年捕鹿,鹿亦不竭。 
語譯第 13 野史作者說:奇怪啊東番國!從烈嶼諸海澳趁著北風航向大海,一天一夜到達澎湖,又一天一夜到達加老灣,實在太近了。竟然住著不分日月,沒有長官,赤身裸體,結繩記事的民族,不也是很奇怪嗎!而且他們靠海而不打魚,雜居卻不互相戲弄,男女地位相反,活人和死人共處一室,整年追捕野鹿,鹿隻也不會枯竭。
原文第 14 合其諸島,庶幾中國一縣,相生相養,至今曆日書契無而不闕,抑何異也!南倭北虜,皆有文字,類鳥跡古篆,意其初有達人制之耶?而此獨無,何也?然飽食嬉遊,于于衎衎,又惡用達人為?其無懷、葛天之民乎!自通中國,頗有悅好,姦人又以濫惡之物欺之,彼亦漸悟,恐淳朴日散矣。
語譯第 14 合計這幾個島嶼,差不多等於中國一個縣,共同生長養育,至今不用日曆書契卻衣食無缺,也是如何奇特啊!南倭寇,北夷狄都有文字,雖然類似鳥足跡古篆文,想當初必有學識通達的人加以制定吧!這東番國卻獨獨沒有,為什麼呢?然而知足飯飽,悠然自得,又何必用學識通達的人的作為呢!他們大概是上古無懷氏或者葛天氏的居民吧!自從和中國相通,略有文明喜悅玩好,奸詐險惡的人又用卑賤低劣的東西欺騙他們,他們也逐漸領悟,但恐怕他們純潔樸實的心也一天比一天消失了。 
原文第 15 萬曆壬寅冬,倭復據其島,夷及商、漁交病。浯嶼沉將軍往勦,余適有觀海之興,與俱。倭破,收泊大員,夷目大彌勒輩率數十人叩謁,獻鹿餽酒。喜為除害也。予親其人與事,歸語溫陵陳志齋先生,謂不可無記,故掇其大略。 
語譯第 15 明神宗萬曆壬寅年(三十年,1602)冬天,日本海盜再度佔據該島,原住民、商人及至此的漁民交相苦不堪言,浯嶼(金門)沈將軍前往圍剿,我剛好有觀覽大海的雅興,於是和他一同前往,打敗倭寇,收服大員海港,東番頭目大彌勒率領幾十人前往拜見,獻贈鹿肉酒菜,歡喜為他們除去倭寇之害。我親眼看見這些人和發生的事,回來轉告溫陵郡陳志齋先生,他說不可以沒有紀錄,所以挑選以上大要加以報導。  
陳第(1541年-1617年),字季立,號一齋,中國福建連江人,明朝儒生。陳第為明朝萬曆諸生也他曾先後於戚繼光與俞大猷從軍,累功至游擊將軍,鎮守古北口。晚年喜遊,著有《東番記》、《世美堂藏書目》等書。

明神宗萬曆三十年(1602AD)福建連江人陳第隨浯嶼都司至東番(台灣)圍剿日本海盜。陳第等人於大員(台南安平港)登陸,以將近一年的時間,遍歷台南、高雄一帶,深入西拉族平埔社,回中國以後,經友人鼓勵於隔年(1603)寫下了近1500字的「東番記」成為最早記錄台灣平埔族的作品,也是漢文中第一篇有關台灣風土的報導文學,比郁永河「裨海記遊」早了將近一百年。陳第之友在「讀東番記」中說:「東番之入記載也,方自今始」。
本文討論
〈東番記〉這篇選文,讓歷史的望遠鏡伸向明代末年台灣西南海岸的西拉雅族。姑且不論選文所附加的意識形態和生難字詞,且讓青年學子放眼於族群與地域之外,探索生命和文明的核心價值。

  

   (一)背景:鑑往知來

   在高中國文的新課綱裡,「台灣題材」的核心文言文選文,在九五暫綱中共占四篇,九八課綱則有八篇之多,在核心四十篇中具有五分之一的比重。課綱編輯小組選列的考量,一方面是臺灣史地的均衡觀照,也藉由族群融合與互動,開啟了向海洋的視窗。使偏處海隅的孤島,一變而為緊緊扣合世界脈動的生命共同體,其中九五暫綱中四篇選文的設置,有如下的立意:

   1、族群融合:東番記(可與當代原住民文學和世界弱勢族群的文學作品:追風箏的孩子等,作族群特色的對話)

   2、觀古知今:台灣通史序(可延伸到簡媜的海角天涯與當代小說創作)

   3、地理風情:(1)北部:裨海記遊(如北投硫穴記)

    (2)中部:紀水沙連

   地理部分可以延伸到當代文學主流:旅遊文學,更可以進行跨科跨領域(如歷史地理生物)的學習單設計,也讓新課綱中擺不平的各學科教學有協調的契機

  

   (二)原住民的浮世繪:〈東番記〉的西海岸風俗展

   〈東番記〉的作者陳第,在明末因海難而來台一年,透過對臺灣西南沿海平埔族(西拉雅族)的觀察而寫成,為迄今所見,最早、最客觀詳實而可信的原住民文獻資料。

  

   (三)由作品引發多元思辯

   尊重多元文化,表達不同的立場與感受,不但是現代國文教學的重心,也是全球化來臨的必備素養。透過〈東番記〉中人類學的記實,不難發現「腳下桑田,昔時滄海」的變異,也要重新對漢族主導的思維與價值,進行優劣得失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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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閱讀與延伸指導

  

   1.「腳下桑田,昔時滄海」

   (1)以幻燈片說明西元1823年曾文溪決堤,泥積台江,故內海成平陸的狀況。現在臺南縣的北門鄉南鯤鯓大廟所在,即古時「倒風內海」之沙洲。

   (2)介紹描述高雄打狗社馬卡道族和臺南西拉雅族的兩部小說:王家祥的《山與海》、《倒風內海》(台北:玉山社),並作為參考讀物。其中〈東番記〉裡所描述的原住民,即小說中所敘述的對象。請師生共同嘗試透過古今作者的觀點比較,試著理解所謂的「東番」。以下提供問題與討論的思考方向:

    甲、〈東番記〉和《山與海》、《倒風內海》中描寫捕鹿場景和飲鹿血的風俗,有何異同?

   (答)〈東番記〉第七段中描寫捕鹿與飲鹿血的情境,敘述他們以鏢槍射鹿,在冬天鹿群聚集時,招眾人圍捕追趕,獵得鹿群堆積如山,社社飽食。並馴養小鹿。

   而〈山與海〉、〈倒風內海〉中則細述獵人捕鹿的想法與過程,認為將短刀刺入麋鹿的喉頭是讓牠們斷息安息的方式,並把「飲鹿血」視為野性和靈力的來源,使獵者成為充滿力量的獵人。王家祥的著作和〈東番記〉最大的差別,在於後二者的重點在打獵儀式背後的意義,與鹿靈藉由飲血進入人體後,獵人安靈的善後動作。

    乙、〈東番記〉第八段,和《山與海》、《倒風內海》中,平埔族是如何失去土地的?又如何易服改姓?對於「漢化」有何思考?

   (答)在〈東番記〉裡,敘述平埔族人因為不聽鄭成功約束,因此鄭氏送他們每家一個銅鈴,掛在頸上。後來因遭倭寇焚燒掠奪,才逃到山中居住;住在山中後,才開始與中國人往來交易。而王家祥的著作中,則敘述平埔族人先後因為與紅毛人與漢人的文明交易和田契典賣,漸漸失去了自己的土地,進而遺棄家園,遠走內陸。

    丙、〈東番記〉第九段中,作者思考無文字的東番,反而淳樸有序,接觸漢人後,卻不如往昔;作者身處漢字文化的禮樂之邦,東番之人則倚仗什麼,來維持和平善良的風俗呢?

   (答)透過歌、舞,口傳詩歌以及祭典儀式,來進行身體的記憶與教育,以凝聚人心,並約束行為。

   (3)兩性教育:本課第二段敘述母系社會的風俗,引入納西摩梭走婚風俗,可以藉以探討現代社會屢見不鮮的「婚前性行為」,以及爭論不斷的「男女社會分工」等兩性議題。

  

   2.親身體驗:平埔族對先人的感念──「嚎海祭」

   平埔族過去曾經是航海的民族,雖然因為定居臺灣,已經遺忘了遠古的航海技術,但仍然在祭典儀式中,保存「嚎海祭」,以感念先人渡海的艱辛。今日平埔族特別保留、重建了傳統的「夜祭」與「嚎海祭」。鄰近台南縣東山鄉的學區,可以由家長在農曆九月初五前後的周休假日,以全家為單位,規畫一次小規模的親子活動,實地參訪東山村的西拉雅族後裔舉辦的「嚎海祭」。

   (1)行前介紹

   甲、節慶由來

   台南縣東山鄉的東河村,在荷蘭時期屬台南平原蕭壟社群的一支,村人大都有西拉雅族的血統,在每年農曆9月初五阿立祖(西拉雅族的守護神)的生日這一天,族人都會依照傳統舉行夜祭和嚎海祭,祭拜阿立母的祖靈與當年渡海來台的祖先。曾經是台灣平原上最活躍的族群:平埔族,在歷經數百年來與漢民族的融合之後,其傳統文化的面貌已逐漸模糊。「嚎海祭」,是這個部落獨有的告慰祖靈儀式,不僅是最具「原」味的平埔族祭典,也是後代西拉雅族人與祖靈相遇、尋求自我認同最珍貴的線索。

   乙、慶典內容

   東河村的嚎海祭大致分兩天舉行。九月四日晚上先舉行夜祭,主要儀式為點豬、開向、牽曲等,過程神秘而悲愴。九月初五下午二點在大公西南方的稻田中開始進行嚎海祭,村民們早已虔誠地備妥朝拜的祭品,沿著田埂擺放著。祭場中央鋪著芭蕉葉,並在上面放置一個盛滿水的水缸,缸內插有甘蔗葉數支,水缸前則放滿「阿立矸」。嚎海祭開始後,尪姨(平埔族的女巫)即行敬酒禮,手持「尪姨拐」,口唸禱文請神降臨,然後以剖半的檳榔「卜筶」,問諸神是否已至。再來進行牽曲儀式,由女孩們交叉牽手圍繞並歌唱。最後在女孩們逐一抓把青草行「採青」儀式後,一年一度的平埔祭典即告結束。

   (2)行程安排

   甲、行前準備:可以在教授〈東番記〉之後,播放嚎海祭音樂(來源:臺灣傳統藝術總處,臺灣音樂中心──臺南西拉雅族──嚎海子民的低吟),並介紹參加部落中信仰與祭典儀式的注意事項。

   乙、進行活動:除了參加臺南地區(如東河村西貝耍、大內鄉、頭社的夜祭與嚎海祭之外,也可以在慶典的空暇時間,透過當地的年輕人轉譯,訪問當地的耆老。

   丙、參觀紀錄:可以透過影像、圖片與文字摘述,自製「采風圖」,向沒有機會參觀的同學作簡報,老師可以作特別加分的獎勵。
多媒體資料
洪澤南老師傳統吟讀(四聲八音)
37東番紀.M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