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常識 -民防的任務與組織
 

3.1.民防常識
  1.民防的意義與目的
  2.民防的特性
  3.民防的任務與組織
  4.民防人員權利義務獎懲
  5.訓練與服勤
  6.民防與國防的關係
  7.警報勤務與警報器材
  8.防空疏散與避難

3.2.野戰求生
  1.野戰求生的要領
  2.野戰求生的基本常識
  3.台灣地區的野戰求生
  4.實做練習

3.3.兵家述評
  1.拿破崙兵學理論
  2.巴頓兵學理論

3.4.國家安全
  0.各國國家安全制度比較
  1.國家安全制度概述
  2.英國國家安全制度
  3.美國國家安全制度
  4.日本國家安全制度
  5.中共國家安全制度
  6.各國制度比較

 
 


民防的任務與組織

一、任務:

民防任務以民間防衛、防護、防空、災難預防及搶救為主,得視狀況協助維護地方治安及支援軍事勤務。任務區分:

(一)平時

 

    1. 擔任地區安全防衛及警戒。
    2. 協助救難防災及醫療勤務與宣慰。
    3. 協助整理交通秩序。
    4. 熟悉所屬民防團隊特種任務與民防設備使用、維護。

(二)戰時

    1. 協助軍情蒐集與傳遞。
    2. 協助維護地方治安。
    3. 支援軍事勤務。
    4. 協助物力動員支援之管制調配。
    5. 水、電、瓦斯、交通工程之搶修。
    6. 擔任民眾之疏散、收容、救濟及防空避難、燈火、音響、民眾集會之管制。
    7. 擔任鐵路、公路、電力、電信、山地、海防、港口、機場及所屬防護團隊所在地之安全警戒。
    8. 民間核、生、化之防護指導、偵檢與消毒。
    9. 協助災(難)民之收容、管制、救濟與安全防護。
    10. 協助政府推展政訓及文宣活動。
    11. 支援政府各項復原勤務。

二、民防組織:

(一)權責劃分:

    1. 全國民防事宜: 
    2. 內政部為中央主管機關,負責策畫、協調,並會同國防部督導執行:戰時由國防部管制運用民防團隊。

    3. 地方民防事宜:

      縣、市設民防總隊,指揮督導各民防任務隊,管制運用各防護團,負責執行全盤民防勤務。

    4. 國防部、軍管部:

平時會同警察單位督導民防業務之執行;戰時管制警察及民防單位遂行民防任務協助軍事勤務。

(二)民防編組:

    1. 幕僚組織:

      (1)警政系統

      (2)軍事系統

               2.   地方組織:

      (一)民防團隊

  1. 民防任務隊
  2. 民防團
  3. 防護團
  4. 特種防護團

                   (二)民防部隊

  1. 警備後備營
  2. 山地後備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