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族各族群之介紹: 

雅美族

        口僅有兩千餘人,遠居蘭嶼的雅美族,是個典型的捕魚民 族,因居住環境與本島迥異,日據時代又被列為民族學研究區,刻意加以隔離,為現今 先住民族中保留傳統文化最多的一族。 

   終年與大海搏鬥的雅美族人,文化特質自然偏向於海洋與捕魚方面,其中尤以頭尾 翹起的拚板船最為著稱,船頭與船尾的雕刻尤其細緻精美。新船下水時,更要舉辦隆重 特殊的新船下水典禮﹔另外,傳統雅美族人的丁字褲,籐笠,木盔,八角頭盔以及用金 ,銀,琉璃珠打製出的特殊裝飾品,更是先住民當中最具有獨特風格的一個民族。 

   雅美族人對漁獵採平均分配的方式,可是卻分所謂的女人魚,男人予以及老人魚三 種﹔顧名思義,也就是說:女人吃的是又好看又好吃的魚,男人吃的卻不好看,老人魚 就不必說了,當然是沒有甚麼優點的魚!易植的水芋是他們重要的食品,新居落成或新 船下水,都需要用到大量的水芋,豬及羊等,用以慶賀與分贈親友。

      雅美族大多集中在島嶼上,人口約二千六百人,是台灣土著中最原始的一支。  住屋有一半在地下,為半穴居式。  男性穿丁字帶。 吃的是薯、芋、栗,以捕魚維生。  漁舟為拼板船,雕刻優美,漁舟下水禮是他們的大事。 在台灣原住民中,雅美族是唯一沒有「酒」的民族。

卑南族

  卑南族正式稱謂為普由馬,分布於台東縣,人口為六千人。  卑南族為母系社會,結婚時是由男子嫁到女方家。 以農耕維生,為所有高山族中漢化最深的族群。

       卑南王”之稱的卑南族,是本省原住民族中最崇尚武力 的一族,根據地在台東卑南與知本一帶,人口僅有六千餘人,日據之前,曾靠武力縱橫 南部山區,為排灣,魯凱,阿美等族的大敵。  

   卑南的社會組織,以母系為基礎,家業由長女繼承,男子必須入贅至妻家,同宗家 族形成氏族,每個氏族都有一座祭祀祖先的祖靈屋。此外,卑南與西部各族最大的不同 處,是他們設有少年會制度,男孩在十歲左右就需進入少年會

受軍事與人格的訓練, 十七歲左右時則進入青年會所,參加過狩獵或出草行動者,才能形成年禮。  

   卑南族最特殊的祭典,稱為”猴祭”,為慶祝新年的祭典,參加者為十至十六歲的 少年,主要的目的為訓練體魄,增強膽識與服從的精神,傳統的猴祭需由每個卑南少年 ,用竹竿刺殺活生生的猴子,用以培養膽識,如今則是改用草紮成的模型代替。  

   原住民在受到漢人文化的影響之前,農耕技術相當的落後。直至清咸豐元年(西元 一八五一年)才有福建人鄭尚,率領族人開墾卑南,與卑南族人進行交易,四年之後, 鄭尚教授耕田種地之法,開啟本省東部先住民農耕的歷史。此後,他們雖採行漢人的方 法耕作,卻一直奉行原始的耕作禮儀以及禁忌,諸如種粟時,聽到有人打噴嚏或放屁, 或者有蛇從眼前爬過,都必須立刻停止耕作,第二天才能繼續播種。日據後,東部的耕 地幾乎已完全拓墾,稻米,甘薯,玉蜀黍,花生,蠶豆等的收穫量相當可觀。

    卑南族,是本省原住民族中最崇尚武力 的一族,根據地在台東卑南與知本一帶,人口僅有六千餘人,日據之前,曾靠武力縱橫 南部山區,為排灣,魯凱,阿美等族的大敵。

卑南的社會組織,以母系為基礎,家業由長女繼承,男子必須入贅至妻家,同宗家 族形成氏族,每個氏族都有一座祭祀祖先的祖靈屋。此外,卑南與西部各族最大的不同 處,是他們設有少年會制度,男孩在十歲左右就需進入少年會接受軍事與人格的訓練, 十七歲左右時則進入青年會所,參加過狩獵或出草行動者,才能形成年禮。  

   卑南族最特殊的祭典,稱為”猴祭”,為慶祝新年的祭典,參加者為十至十六歲的 少年,主要的目的為訓練體魄,增強膽識與服從的精神,傳統的猴祭需由每個卑南少年 ,用竹竿刺殺活生生的猴子,用以培養膽識,如今則是改用草紮成的模型代 替。   

   原住民在受到漢人文化的影響之前,農耕技術相當的落後。直至清咸豐元年(西元 一八五一年)才有福建人鄭尚,率領族人開墾卑南,與卑南族人進行交易,四年之後, 鄭尚教授耕田種地之法,開啟本省東部先住民農耕的歷史。此後,他們雖採行漢人的方 法耕作,卻一直奉行原始的耕作禮儀以及禁忌,諸如種粟時,聽到有人打噴嚏或放屁, 或者有蛇從眼前爬過,都必須立刻停止耕作,第二天才能繼續播種。日據後,東部的耕 地幾乎已完全拓墾,稻米,甘薯,玉蜀黍,花生,蠶豆等的收穫量相當可觀。

排灣族

  石板屋和雕刻,刺繡藝術著稱的排灣族,主要分佈於中央 山脈南段,從武洛溪上游的大母母山到恆春半島東南方的山區和海岸地區,都屬其勢力 範圍,人口約有五萬五千餘人,為原住民族中的第三大民族。   

   排灣族由兩個亞族組成,以隘寮北溪與高屏溪交界處為分界,北為拉瓦爾亞族,東 南為布曹爾亞族,前者的發祥地在大母母山,後者在北大武山。社會組織分為貴族與平 民兩階級,相傳貴族乃太陽的子孫,平民則是百步蛇的後裔,身分階級乃是世襲制度。  

   大頭目是排灣社會最高權力的領導者,瓦拉爾亞族的大頭目由長男繼承,布曹爾亞 族則只要是長子,不分男女都可繼承,其餘的兄弟雖同樣是貴族的身分,但地位相對的 變比較低,傳襲幾代後,只享有貴族之名而無貴族之尊榮。如圖中間立者為台東太麻里 社的排灣族大頭目,只有大頭目的服飾刺繡才比較複雜。

魯凱

  魯凱族分佈於排灣族之北,包括濁口溪,隘寮南北溪,大南溪流域的山區,人口僅 六千餘人,分東西魯凱兩群,東魯凱群分佈於卑南鄉境內的大南溪上游﹔西魯凱群主居 屏東霧台鄉全境。除與言語族群不同外,魯凱與排灣的社會組織和文化背景事實上相當 類似。居住的家屋都以圓木為柱樑,石片砌牆,地板與屋頂舖石板,整棟房屋成長方形 ,只有貴族的房屋才能用木雕裝飾。  

   魯凱族和排灣族的始祖傳說都與百步蛇有關,木刁悍刺繡的紋飾,也以百步蛇紋為 主,另有人形紋,鹿紋,繩紋,豬紋以及菱紋等﹔門楣,木桶與祖先柱的雕飾最為重視 ,飲食器具與事務器具,神像,木偶等也常可見到相當傑出的作品。 

阿美族

  散居於花東縱谷與海岸台地的阿美族,是原住民族當中人口 最多的一族,共約十餘萬人,分布地北起立霧溪,南抵台東,是一典型的平地民族,傳 統生活以農業與漁業為主。 

   阿美族分部地區狹長,臨界又有泰雅族,布農族以及卑南族等列強環視,各部族的 生活習慣與文化特質漸漸產生差異,大致可分為:南勢阿美亞群,海岸阿美亞群,秀姑 巒阿美亞群,卑南阿美亞群與恆春阿美亞群。   

   傳統的阿美社會是以母系為主,女子為一家之主,也是土地與財產的繼承人﹔但婦 女的權威僅止於家族而已,對外的事務及氏族的活動仍然以男性為代表,母舅的地位最 高,長兄次之。    

   靠海而生的阿美族人,自有許多文化是其他民族所不能比擬的,諸如:捕魚技術, 製鹽工藝及製作陶罐等,可惜的是這些技藝除捕魚外,大都隨著漢文化的入侵而絕跡。    

   成長中的阿美族男子,需進入會所接受訓練,同時阿美族更有系統的劃分年齡階級 ,每隔三至五年有一次成年祭,男子十四,十五歲時便需加入預備級,接受嚴格的體格 戰鬥與捕魚訓練,結訓之後才能進入年齡級組,每個組都有專用的名稱,必須不參加成 年祭,才能依個人表現與社會責任進階﹔人與人相處,需奉行階級服從與敬老尊賢的制 度,這些制度適用於日常生活﹔祭典級飲食時更需嚴格遵守,犯者必重 罰。成年祭外,傳統的阿美族還有三個重要的祭典:豐年祭大都在每年八月月圓時舉辦 ,全族盛裝,為著營火,手攜手邊唱歌邊跳舞,寓有答謝神靈與慶祝豐收之意﹔而播種 祭又分為初播與終播兩次舉行,每戶分別舉行,主要用意在於祭告農神與祈求豐稔。再 者是捕魚祭,是阿美族特有的祭典,大都在每年六月舉行,族人議定日期後,人人帶這 漁網,竹筏,酒,米糕。等到達了特定的地點,將祭品朝東擺,由巫師主持祈禱儀式, 然後一起下水捕魚。       

泰雅族

   本省先住民中,泰雅族可能是最早來台的一族,最初居住本省西部平原,後未適應 傳統"刀耕火種"的生活方式及方便狩獵,逃避洪水侵襲,稍後又被平埔族人強迫遷移的 因素,才逐漸遷徙至一千公尺以上的高山居住。其部落的形成以血緣為基礎,以父系為 中心,由諸兄弟形成聯合家族,財產與房舍共同擁有。

傳統泰雅族的房舍,都築於山復 ,以竹片豎疊和木材橫疊而泰雅族會被認為是先住民族中,最早徙遷來台原因,是他們的社會制度為我國夏 代以前的原始氏族社會制度,其特性是:沒有階級之分,更沒有私有財產。部分人類學者 因而推斷泰雅族的祖先,直接由大陸遷移來到本省。而成。 

在他們家族的繼承權方面,子女長大後,除么兒有權繼承家業外,其餘的兄弟姊妹 都得另創家庭。繼承家業的么兒,得奉養父母諸兄弟的家庭彼此間形成一大家族,戶長 仍由老大擔任。  

   泰雅社會中,最具有約束力與公權力的團體稱為Gaga的祭祀團體,一般稱之為 "祭團",乃為奉行祖訓與族規而成立的,設有祭司一人,由部落的領袖擔任,只要功能 在於執行共同祭祀,共有財產,狩獵的事務,同時更有調解糾紛,仲裁罪犯的職責。換 句話說,它乃泰雅社會中行為道德與社會律法的最高維護與審判者。

   日據時期,泰雅族人引發數次大規模抗日活動,日人強迫遷徙族人,原始的泰雅族 社會結構逐漸被破壞。   人類學家門另一項推斷泰雅族最早來台的證據是人口眾多,分佈面積廣。根據統計 ,總人口數有三萬餘人,為原住民中僅次於阿美的一族﹔分部地區,北起台北烏來,南 至南投仁愛,西起台中和平,東至花蓮秀林等,北中七縣境內一千五百公尺以上的山區 ,都是它們的勢力範圍,其餘另有散居在花蓮玉里,吉安等地的族人。  

泰雅族人來到本省後,為方便狩獵及適應原居地的傳統生活,移居至山區,該族相 傳的三個發祥地,也都跟山區有關,這三個發祥地與傳說分別是: 一為萬大溪與萬榮溪 發源地的白石山上,巨樹根中誕生了泰雅族人﹔二為大霸尖山上的兩個石孔,分別出生 了一男一女,這對男女便是泰雅族人的祖先﹔三為北港溪上游,瑞岩溪部落附近的台地 上,有一巨石裂成兩片,形成一座宮殿,住了一位男神與兩位女神,男女神結合後,繁 衍出泰雅族的後代。這些傳說雖不可信,卻說明了泰雅族與高山,巨石間深厚的關係。 接下來我們來談談有關鯨面的習俗。泰雅與賽夏都有鯨面的習俗,但因為泰雅人口 眾多,刺墨面積較寬,色彩較複雜,鯨面逐成為泰雅最具特的表徵。男性刺前額與下額 ,女性刺前額與雙頰。 

   鯨面的來由,據推斷應是泰雅族人在繩紋陶文化期間便離開中原,當時中土人士都 有刺墨的習俗,泰雅人帶著這個舊習來到本省,且一直保留當時的習俗﹔另外在泰雅始 祖的傳說中,也有一則跟鯨面有關: 相傳古代有一對解地在山林間,整座山林除了他們 以外別無人跡,姊弟乃相依維生,有一天他們到了成婚的年齡,又不敢明目張膽結婚, 最後姊姊想了一個方法,告訴弟弟說: 從我所住的山洞沿溪而上,另一個山洞住著另一 位女孩,你可以跟他成婚,但絕對不能跟他說話,否則便結不了婚。弟弟便照著姊姊所 說的去做,果然見到臉上抹著黑油的女子,跟他成了親,事後才發覺是姊姊,但木已成 舟。從此泰雅女子待嫁前,必需鯨面的習俗便流傳下來。至於男子,則必須出草獵得首 級後,才有鯨面的榮譽。

   除鯨面外,鑿齒,拔毛,口琴,貫頭衣,父子連名,獵首,室內埋葬,腰機紡紗等 ,都是泰雅族的原始習俗,至今大都以絕跡。  

   鑿齒乃指男女成婚前,拔掉上顎門齒兩側的前牙,以示終生不易他人﹔父子連名指 在子女本名後冠上父親的名字,以示血統關係﹔獵首老泰雅人心目中,是一件相當神聖 的行為,在農作豐收期,多獵一個敵首,就能多得一份糧食﹔這些未開化民族的特徵, 早已被文明社會所淘汰。但傳統的泰雅織繡,卻是一項相當有價值的原始藝術。  

   泰雅族的織繡,原始材料為苧麻,後來與和人接觸之後,則兼用染過色的棉線與麻 線編成方格紋,曲折紋或三角紋的布。所使用的織布機,稱為腰機或水平背帶機,紡線 垂直紡軸,用手搓捻後纏在紡軸上,織布時腳頂機身,布頭綁在腰間,結構雖簡單,織 出的成品細膩出色,甚為引人。

布農族

        布農族是本省原住民中的第四大族(不包括平埔族),人口約有三萬餘人,分布的 地區北起南投萬大,南至高雄荖濃溪流域,東越中央山脈至山腰地帶,西與曹族為鄰, 居地的海拔都幾乎都在一千公尺以上,為原住民中行動力最強,遷移率最大,最適合高 山環境與氣候的一族。  

        勢力範圍僅次於泰雅的布農族,大致可分為北,中,南三個族群,依氏族的組織以 及神話傳說,可分為五個亞群:  

  1. 分佈於濁水溪上游的卓社群﹔
  2. 分佈於南投信義鄉卡社溪與仁愛鄉濁水溪流域的卡社群﹔
  3. 橫跨中央山脈東西兩側的巒社群﹔
  4. 居住於丹大溪流域的丹社群﹔
  5. 分佈於陳有蘭溪沿岸與高雄縣桃源,三民境內的郡社群。

  布農族的社會組織也是以父系氏族為主幹,氏族又分為三級,第一級為元氏族分出 的氏族群﹔第二級為禁止通婚的一般氏族﹔第三級是一般氏族繁衍出來的亞氏族。同氏 族的財產與獵場共同擁有,同家族以兩至三代共組一個大家庭,由家長統一指揮工作, 飲食與其他事務。  

   族性慓悍,勇敢善戰的布農族人,視狩獵為一個神聖的任務。更是所有男子的天職 。當男子成年後,必得投身山林,獵取野味,以補充食物與增加家族的光采。  

   一般來說,狩獵可分為團體狩獵與個人狩獵兩種,無論使哪一種,都必須遵守共同 的規則:不能夠超越過他人的獵場,出獵之前必須守戒禮,並以占卜問凶吉,如果家裡 有孕婦或喪事則不得出獵﹔獵回家的獵物平均分給族人,獵人葛以留下頭,角,皮或骨 ,以展示個人的成績。  

   狩獵的方法分為”武器獵”或”陷阱獵”以及用火燒山的”焚獵”,布農族人原始 的武器包括弓箭,山刀等,清末火氣傳入本省,布農族獵人便改用火槍作為行列的利器 。日據期待,雖嚴加取締沒收,但深居高山中的布農族人,仍擁有不少的火槍。  

   圖為日據期待,手執火槍全身獵裝準備上山打獵的布農族獵人。 

   清代之前本省原住民大都沒有私有財產與貧富的觀念,多數人一生只求溫飽,食物 相當簡單,除了野菜及漁獵等食物,還有粟,米,小黍,蕃薯和芋頭等,偶爾有豬,羊 ,雞,鴨,糕餅,甜食等,但僅限重要祭典或宴客時使用。   先住民對日常飲食只求溫飽,卻頗重視飲酒,美族都有獨特的製自粟酒,薯酒或米 酒。日據之前並不常喝,只在祭祀,婚事,生育或其他重要慶典時,全族才會聚集在一 起,狂歡飲酒,不醉不歸。而後在日據時期為有效控制原住民,便想盡辦法誘使他們飲 酒成癮,到今天演變成不少人嗜酒如命,日日狂醉。

 

鄒  

鄒族的勢力範圍以嘉義吳鳳鄉誌阿里山一帶為主,北至玉山南麓,南達高雄桃源鄉 境內。分阿里山亞族與卡那部亞族。社會組織以父系氏族組成,家庭由全體亞氏族組成 ,祭禮與財產也屬亞氏族共有﹔部落則由三個以下的氏族共同組成,糾紛,恩怨及其他 事宜則由各氏族的長老組成的長老會裁決﹔每個部落並建有架高的欄干式會所,作為政 治,經濟,律法的中心。 

   成長中的鄒族男子,必須分階段到會所集訓,十歲以下的為幼年級,十一至十六歲 為少年級,十七至三十歲為青年級。這些男子必須進入會所學習狩獵與戰鬥的訓練,並 常有軍事演習,主要目的為應付武力極為強大,又擅長使用巫術的布農族人。

賽夏族

  矮靈祭聞名全省的賽夏族,最盛時期勢力曾北達大嵙崁溪,南至大安溪,東曾拓 展至大壩尖山一帶,但在泰雅族人強大的壓力下,逐漸被迫退居至新竹五峰鄉到苗栗南 庄等山腰地帶,人口僅三千餘人。 

   賽夏族的社會組織是以有圖騰名號的父系氏族為主幹,由十五氏族組成一個大家族 ,同氏族禁止通婚,共同擁有的土地只限同族互讓,族人犯罪或詐欺,同氏族需負連帶 責任,反之氏族也需負起復仇的義務。 

   兩年一度的矮靈祭乃為祭矮人而來,傳說中的矮人能使巫術讓農人作物豐收,賽夏 族請他們來幫忙,沒想到矮人居然趁機強姦賽夏婦女,傷害男人,族人決心報復,設法 使禍首跌落深淵,並殺害所有矮人,事後卻怕矮人的靈魂作祟,乃在收穫祭中加上祭矮 靈的禮儀,以求化解這段又恨又怕的恩怨。弱小的賽夏族人也常受泰雅族與漢人的攻擊,使得賽夏族人對外來的侵略與文化有 更大的包容性,圖為日據時代,新竹五峰鄉的賽夏族受僱於漢人,在山中採草的情形。

 

回到上頁

 回到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