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
Nouns
定義 名詞係人、事、地或物的名稱。專有名詞 (proper nouns) 是指特定人、事、地或物的名稱,幾乎都是大寫 (Carlos, Queen Marguerite, Middle East, Jerusalem, Malaysia, Presbyterianism, God, Spanish, Buddhism, the Republican Party)。普通名詞 (common nouns) 則是指其他人、事、地或物的名稱,通常不大寫。 在一句子中,一組相關字也可以做為類似名詞的單一實體。名詞子句包含一個主詞和一個動詞,具備名詞的所有功能:
名詞片語 -- 通常由一個名詞及其相關修飾語所構成 -- 是一組做為名詞的相關字:the oil depletion allowance; the abnormal, hideously enlarged nose. 我們有一頁專門討論複合名詞 (如 daughter-in-law, half-moon, 和 stick-in-the-mud)。 名詞的種類 名詞可進一步分類為可數名詞 (count
nouns) -- four books, two continents, a few dishes, a dozen buildings -- 質量名詞
(mass nouns) 或不可數名詞 (non-count nouns) -- water, air,
energy, blood -- 及集合名詞 (collective nouns) -- jury, team, class,
committee, herd。集合名詞是由一個以上的個人或項目所構成,但可視為單數型;更詳細地說,當集合名詞強調各個體時,動詞用複數,而當集合名詞做為整體時,動詞用單數。我們必須注意有些字既可以做可數名詞,也可以做不可數名詞,視它們在句子中的用法而定:
這些字可數或不可數將決定它們是否可以加冠詞和限定詞。我們不可寫成:"He
got into 有些文法書還包括抽象名詞 (abstract nouns) 這一類;它們是指我們無法觸摸的名詞,如 warmth 或 peace。抽象名詞對非英語系國家的寫作者來說有時非常麻煩,因為它們可加或不加限定詞:"Peace settled over the countryside." "The skirmish disrupted the peace that had settled over the countryside.")。請參考複數專頁中有關集合名詞的說明。 名詞的型態 名詞可以是主格、所有格或受格。「格」(case)
這個字定義了名詞在句子中的角色。
當主詞和受詞用的名詞,其型態完全相同;但表現所有關係的名詞則採用不同的型態,通常是在字尾加省略符號 ( ' ) 再加 s (複數名詞則是在字尾先加 s 再加省略符號)。請參考所有格及其中的「名詞與代名詞的格」。 幾乎所有名詞在變成複數時都會改變型態,通常是在字尾加 -s 或 -es,但事情並非都是這麼簡單,請參考複數裨瞭解其他複數名詞型態。 對英語為第二語言的寫作者而言,無法正確分辨可數與不可數名詞是常有的事。因此,我們將進一步敘述可數與不可數名詞,並釐清一些觀念。不過,我們建議各位也要檢視「冠詞、限定詞和量詞 」與可數和不可數名的用法。
可數與不可數名詞:基礎篇 何謂可數名詞? 如果你是個學生,正坐在教室內,環顧四周,你一定可以指出許多具有實體的物品:
現在你再指出一些屬於教室本身一部份的東西:
你可以想像迄今你所指出的每樣東西如果超過一項時是長得什麼樣子 -- 雖然你要有一間以上的教室才能有一個以上的地板或天花板。這些都是可數名詞 -- 你可以計數的東西。 用法:
何謂質量名詞 (不可數名詞)? 這裡我們列出一個質量名詞表來讓你思考。你能計算這些東西的數目?
我們在平常的講話和寫作中曾經使用過這些字當中任何一個的複數型?
表中第一欄的東西有什麼共同點? 那第二欄?
在上面有關教室物品的敘述中,我們指出教室內可以計數的東西。同一間教室內有那些東西是我們無法計數的?
用法:
何謂抽象名詞? 這裡我們也列出一個抽象名詞表來讓你思考。在身體的感覺上,你能觸摸或看到這些東西?
你能計算它們的數目? 這些字在句子中可以用作複數?
用法:
一個名詞怎麼可以既是可數名詞又是質量名詞? 如果我們將一個名詞的意思想像為從特定意思到一般和抽象意思的連續,我們就可以理解它怎麼可以從可數名詞變成質量名詞。以 experiences 這個名詞為例,當我說
我是指在我擔任飛行員的歲月裡特定,可數的時刻。當我說
我是以抽象方式來表達這個字的意思。那是你無法計數的東西;它比較像一種觀念,一種想要謀得這份工作的人必須擁有的普通的東西。 如果我說
這些 talks 是可數的事件或演說。如果我說
talk 這個字現在不可數;我指的是閒談的一般,抽象的觀念。evils 是指特定的罪惡 (驕傲、嫉妒、怠惰及每個人的最愛 -- 貪食),而 evil 是指邪惡的一般觀念。 再舉一例:"I love the works of Beethoven." 意謂我喜歡貝多芬的交響曲、奏鳴曲和弦樂四重奏曲等作品 (works) -- 全部都是可數的。"I hate work." 意謂我對一般勞動的觀念非常討厭 -- 誰喜歡工作?。注意:這個字的複數與單數的意思截然不同;它們顯然有關連,但意思完全不同。 再者,如前所述,幾乎所有質量名詞在用於「分類」時都可以變成可數名詞:
可數與不可數名詞:進階篇 可數名詞與不可數名詞的觀念對英語為第二語言的學生來說特別困難,因為那些名詞是可數,而那些名詞又不可數並沒有一定的標準。例如,雖然某人可能給我們數次忠告和建議,但在英語中,我們不能說
they give us advices,而要說 they give us advice。下面我們以一個表格來說明可數名詞與不可數名詞的類別。表中的反白字代表在英語中絕對不可能或非常不可能出現。(Seinfeld
是美國一個很受歡迎的電視節目的名稱。)
包括 Seinfeld 在內,屬於第 1 欄的名詞都叫做專有名詞,而專有名詞通常是不可數的 (例外:我們可以說 "there are four Harrys in the room.",而政治實體如美屬維京群島在用做地理實體時可以是可數的 -- "the Virgin Islands are among the most beautiful . . ." -- 這些複數化地理名詞要加定冠詞 )。其他三欄的名詞為普通名詞。 在第 2 欄中,我們可以放入一向被視為個別項目,可數項目的可數名詞如 tree。 在第 3 欄中,我們可以放入被視為不可數項目的不可數名詞如 dancing -- 我們視這些名詞為「不可分割的群體」(如 water;注意:beads 是可數的小珠珠 )。 在第 4 欄中,我們可以放入可數或不可數名詞如 paper,stone 和 cake。例如,我進入麵包店後可以說 "I want a cake" (麵包店的一項個別產品),或者在我跟一位朋友進入麵包店之前,我可以對他說 "I want cake" -- 我並未指涉特定的蛋糕,只是在表達我想吃蛋糕的意思,任何蛋糕或任何一片蛋糕都可以。 就是第四欄的名詞令許多寫作者困惑。我們必須再次提醒的一點是,有些名詞的可數型態與不可數型態的意思截然不同。茲舉若干實例如下:
當一個不可數名詞被用於分類的情況時,它可以被當做可數名詞。因此,wine
通常是個不可數名詞 ("I'd love wine with dinner."),即使你喝了一杯以上的酒,你仍然是喝
wine,而不是 wines。但當我們在做酒的分類時,這名詞就變成了可數的:"There
are many fine Canadian wines."。甚至 water
這個字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變成可數的:"the waters of the Pacific
Ocean are noticeably colder this year."。有時一個名詞可以是可數或是不可數,而它們的意思幾乎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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